- 2011-05-06
- 中國時報
- 【周麗蘭/雲林報導】
-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1/112011050600463.html
保母需不需要繳所得稅?國稅局雲林分局首開先例今年起對縣籍保母課徵所得稅,並追繳近三年所得稅,由於全台其他縣市都未課徵,雲林縣保母協會氣炸,三十多人昨帶著托育的小孩或自己的孫子到社會處陳情:為何只有雲林縣課保母稅?收入也應是勞務所得不應課稅。她們要求全國統一標準,不接受一國兩制。
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強調,開徵是依據所得稅法第二條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課徵所得稅,一切依法行政,但會行文中央,請示全國一致性作法。
內政部補助幼兒托育津貼每月三千元,今年雲林縣審計室糾正縣府社會處未將托育契約書,以及托育期間保母所得證明資料通報國稅局。社會處將一百一十三名保母的托育契約書通報後,國稅局雲林分局據此課徵所得稅,最長追討三年。
雲林縣議員李建志接受保母陳情,昨帶著幾乎全是歐巴桑的保母高喊口號「吸血國稅局,霸凌保母」,拉白布條「保母收入低,課稅,窮忙」,向社會處陳情保母不應課稅。
一位老阿媽說,她在家照顧孫子,媳婦為請領三千元津貼,說服她簽契約書,其實她一毛錢也沒拿。另位四十多歲的保母說,很多歐巴桑帶小孩只是補貼家用,即使受雇也沒有固定雇主,雖然契約訂定一年,有時根本做不到,何況所得也應算「勞務」而非「薪資」。
李建志表示,他問過其他縣市國稅局分局,都未課徵保母稅,原因是課徵法條不明,保母稅妾身未明,但雲林分局違法開徵。
國稅局雲林分局解釋,因第一次開徵,雙方認知落差太大才引起反彈,課不課稅都得要有理由,教師免稅吵了卅年還是課稅,本案會向上級反映,若有異議暫以「更正申請書」延緩處理。
社會處長丁彥哲表示,保母主張收入微薄不應課稅,若要課徵中央也得有一致的法令與配套;的確本案有諸多疑義,若是勞雇關係,雇主也應負擔勞健保,此外像攤販是否得課稅一樣,必須有一套令人信服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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