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斗六社區保母 (41)
- Jun 06 Wed 2012 20:52
斗六社區保母-健康小零嘴
- May 19 Sat 2012 20:52
斗六社區保母系統研習 -檔案製作
- Mar 13 Tue 2012 21:56
斗六社區保母遊九族及日月潭
- Feb 09 Thu 2012 19:17
斗六社區保母-101研習開課了!
第一、二梯次在職研習活動
一、 辦理日期:101年02月19日(星期日)08:00-16:00
101年03月11日(星期日)08:00-16:00
二、 活動地點: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6F大禮堂(斗六市府文路22號)
三、 參加對象/人數:社區保母/80人次
四、 活動流程:
第一梯次在職研習活動 101年02月19日(日) | |||
時間 |
活動內容 |
主講人 | |
08:30-09:00 |
報到、領取課程資料 | ||
09:00-12:00 |
特殊幼兒基礎概念與初篩-初階 |
陳怡碩老師 | |
12:00-13:00 |
午餐、休息時間 | ||
13:00-16:00 |
教具製作與設計概念-初階 |
夏佩君老師 | |
16:00- |
~賦歸~ | ||
第二梯次在職研習活動 101年03月11日(日) | |||
時間 |
活動內容 |
主講人 | |
08:30-09:00 |
報到、領取課程資料 | ||
09:00-12:00 |
保母自我行銷-初階 |
張瑞英老師 | |
12:00-13:00 |
午餐、休息時間 | ||
13:00-16:00 |
幼兒副食品製作概念-初階 |
梁榕薇老師 | |
16:00- |
~賦歸~ | ||
五、 報名時間:
(一) 第一梯次於2/13(一)、2/14(二)開放報名,額滿為止。
(二) 第二梯次於3/5(一)、3/6(二)開放報名,額滿為止。
* 為求公平,及作業完善,其他時間恕不受理。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n5735.n5735/article?mid=653&prev=655&next=642
- Jan 29 Sun 2012 14:58
最後一批
床罩
浴巾
棉被...
最後一批地墊
趁最後一天假清洗
明天開工囉!
- Dec 09 Fri 2011 20:34
勇闖球池
再5天滿7個月大
先探索玩具櫃
再探書櫃
今天球池淪陷了
還不太會坐的小傢伙
竟爬得如此俐落
- Nov 23 Wed 2011 19:22
社區保母系統優質保母開跑了
一年一度的優質保母選拔賽即將展開,這是個將您優良的托育經驗分享得好機會,不僅能讓自己的托育表現爭取肯定,更能開拓自己的保母生涯~歡迎有興趣的您踴躍報名~
一、參選對象資格:
1.雲林縣社區保母系統之保母人員
2.滿1年以上之加入系統年資
3.在職保母
二、參選方式:保母自行推薦、或輔導單位推薦、或家長推薦參選
三、參選表單:參選者應填寫並檢附相關參選文件(統一A4規格),並依規定格式依序裝製成冊(40頁為
限),資料採計期間98年8月1日至100年7月30日
~預知詳情,詢問系統人
- Nov 13 Sun 2011 13:48
斗六社區保母-轉行
他 曾經是唯一斗六社區男保母
現在轉行開手工小籠包和手工麵
位於中山路208號
當社工時常去吃
鴨頭和酸辣湯及小籠包是必點
酸辣湯餃65元〈10顆〉
如果不是很餓真的吃不完
酸辣湯每一碗都是現煮
蛋花湯和豆腐湯還加肉絲一碗20元
充滿人情味的小攤
吃麵食一定要試試
- Oct 20 Thu 2011 18:53
戴項鍊囉
- Sep 28 Wed 2011 05:45
成就
DIDI 來之前
我回想當媽的該準備些什麼
推車.玻璃奶瓶.恆溫器.消毒鍋
床墊.浴巾.童書.玩具.固齒器...
來回用品店N次比價.比功能.比安全性.產地.備註預購清單...
似乎買不完
但很快樂
DIDI從母乳到配方奶.副食品
參與DIDI的成長
我找到持奶瓶的成就
- Sep 08 Thu 2011 22:11
收涎
- Aug 19 Fri 2011 09:11
放暑假-大風吹
大風吹
有人喜歡玩盆栽大風吹
還有玩更大的
庭院大風吹
趁著暑假
玩個
遊戲室大風吹
這玩意是會放大的
最後變成大掃除...
豔夏日頭
除了毒辣
還有更偉大功能
- Jul 04 Mon 2011 19:34
夏天真好
- Jul 01 Fri 2011 09:29
斗六區社區保母100年第5.6梯次研習報名了!
100年度7/30、31第五、六梯次在職研習活動
一、 辦理日期:100年7月30日(星期六)08:00-16:00
100年7月31日(星期日)08:00-16:00
二、 活動地點: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6F大禮堂(斗六市府文路22號)
三、 參加對象/人數:社區保母/80-120人次
四、 活動流程:
第五梯次在職研習活動 100年7月30日(六) | ||
時間 |
活動內容 |
主講人 |
08:30-09:00 |
報到、領取課程資料 | |
09:00-12:00 |
保母情緒管理 |
胥嘉芳老師 |
12:00-13:00 |
午餐、休息時間 | |
13:00-16:00 |
副食品製作 |
劉玉來老師 |
16:00- |
~賦歸~ | |
第六梯次在職研習活動 100年7月31日(日) | ||
時間 |
活動內容 |
主講人 |
08:30-09:00 |
報到、領取課程資料 | |
09:00-12:00 |
幼兒體適能 |
陳聰安老師 |
12:00-13:00 |
午餐、休息時間 | |
13:00-16:00 |
幼兒成長檔案製作 |
張斯寧老師 |
16:00- |
~賦歸~ |
伍、注意事項:
1.請於7/25日(一)前統一於各組組長報名,組長於7/26(二)前於協會報名。 (限各組每梯報名人數約佔組內人數1/2,建議人數可分散兩天報名)。
2.因場地空間限制,維持上課品質,選擇想要學習之課程,以全天可參與者(不接受半天)及有心吸收此資訊者為優先,報名額滿為止。
3.再次重申:(1)已報名不客前來者,請於三天前請假,為維護資源使
用,將禁止下兩次報名機會。
(2)課程中禁止遲到早退,中間因事離席,為維持時數之
公平性,將不與發放時數條。
(3)請來上課者盡量不要攜帶小孩,防止吵鬧影響上課的
空間和品質。
4.體檢照片未繳交者,請盡快繳交。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n5735.n5735/article?mid=576&prev=-1&next=572
- Jun 28 Tue 2011 19:43
斗六區社區保母第3組聚會
- May 21 Sat 2011 09:15
吳家小妹
- May 08 Sun 2011 11:09
斗六保母IN起來
- 2011-05-06
- 中國時報
- 【周麗蘭/雲林報導】
-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1/112011050600463.html
保母需不需要繳所得稅?國稅局雲林分局首開先例今年起對縣籍保母課徵所得稅,並追繳近三年所得稅,由於全台其他縣市都未課徵,雲林縣保母協會氣炸,三十多人昨帶著托育的小孩或自己的孫子到社會處陳情:為何只有雲林縣課保母稅?收入也應是勞務所得不應課稅。她們要求全國統一標準,不接受一國兩制。
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強調,開徵是依據所得稅法第二條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課徵所得稅,一切依法行政,但會行文中央,請示全國一致性作法。
內政部補助幼兒托育津貼每月三千元,今年雲林縣審計室糾正縣府社會處未將托育契約書,以及托育期間保母所得證明資料通報國稅局。社會處將一百一十三名保母的托育契約書通報後,國稅局雲林分局據此課徵所得稅,最長追討三年。
雲林縣議員李建志接受保母陳情,昨帶著幾乎全是歐巴桑的保母高喊口號「吸血國稅局,霸凌保母」,拉白布條「保母收入低,課稅,窮忙」,向社會處陳情保母不應課稅。
一位老阿媽說,她在家照顧孫子,媳婦為請領三千元津貼,說服她簽契約書,其實她一毛錢也沒拿。另位四十多歲的保母說,很多歐巴桑帶小孩只是補貼家用,即使受雇也沒有固定雇主,雖然契約訂定一年,有時根本做不到,何況所得也應算「勞務」而非「薪資」。
李建志表示,他問過其他縣市國稅局分局,都未課徵保母稅,原因是課徵法條不明,保母稅妾身未明,但雲林分局違法開徵。
國稅局雲林分局解釋,因第一次開徵,雙方認知落差太大才引起反彈,課不課稅都得要有理由,教師免稅吵了卅年還是課稅,本案會向上級反映,若有異議暫以「更正申請書」延緩處理。
社會處長丁彥哲表示,保母主張收入微薄不應課稅,若要課徵中央也得有一致的法令與配套;的確本案有諸多疑義,若是勞雇關係,雇主也應負擔勞健保,此外像攤販是否得課稅一樣,必須有一套令人信服的標準。
- Apr 24 Sun 2011 17:01
斗六社區保母系統第二次在職研習
早上課程-嬰幼兒按摩照護與技巧
下午課程-嬰幼兒學習教具製作與使用
- Apr 19 Tue 2011 16:34
斗六社區保母
終於完成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程序
還好趕上4/24課程
聽說已額滿
趕緊預約5/22課程
為提升有照保母托育專業知識
內政部兒童局規定
加入社區系統之保母
每年須接受最少20小時進修
為方便家長及保母使用其資源
雲林縣系統保母分三區
斗六區.虎尾區.北港區
斗六區<斗六. 古坑.林內.莿桐.西螺.斗南.二崙.崙背>
虎尾區<虎尾.土庫.元長.褒忠.大埤.麥寮>
北港區<北港.台西.東勢.口湖.四湖.水林>
各區分別辦理保母在職研習.免費托育媒合.托育補助申請.親職教育.育兒諮詢及社區保母宣導等
鼓勵家長及保母可多使用政府提供之免費資源喔
- Feb 24 Thu 2011 10:05
100年托育補助須知
保母托育費用補助申請須知
99年12月29日童托字0990056572號函修正
一、 依據:
行政院99年12月22日修正核定之「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二、 目的:
提供家庭托育費用補助,協助家長兼顧就業及育兒問題,以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
三、 辦理單位:
(一)中央:內政部(兒童局)。
(二)地方: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各縣市社區保母系統、托嬰中心。
四、 補助對象及標準:
(一) 一般家庭:家庭年總所得150萬元(含)以下,且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或父母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而需送請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保母人員照顧者。符合前述條件者補助每位未滿2歲之幼兒每月3,000元。
(二) 弱勢家庭:低收入戶家庭(須檢附低收入戶證明)、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須檢附發展遲緩證明文件或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家庭(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認定)、高風險家庭(依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認定),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或父母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而需送請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保母人員照顧者。符合前述條件者補助每位未滿2歲之幼兒每月5,000元。
(三) 第三胎以上家庭:
1.第三胎以上一般家庭: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並依出生時間排序計算之第三位以上子女,其未滿2歲幼兒需送請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保母人員照顧者。符合前述條件者補助每位未滿2歲之幼兒每月3,000元。
2.第三胎以上弱勢家庭:低收入戶家庭(須檢附低收入戶證明)、家有未滿2歲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之家庭(須檢附發展遲緩證明文件或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家庭(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認定)、高風險家庭(依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認定),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並依出生時間排序計算之第三位以上子女,其未滿2歲幼兒需送請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保母人員照顧者。符合前述條件者補助每位未滿2歲之幼兒每月5,000元。
五、 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申請人為受托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第一次申請及新年度開始均須提送審查(應備文件如為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除本須知所規定之應備文件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得視轄內需要或申請案件特殊情況,另請申請人提送其他證明文件。
(一) 一般家庭:
1. 申請表(格式範例如表一)。
2. 3個月內之幼兒全戶戶籍謄本,如父、母或監護人未與幼兒同戶籍,則需補附身分證影本。
3. 與保母簽訂之托育契約書。
4. 申請人(父、母或監護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5. 家庭總所得文件:
(1) 有納稅資料者:申請人免附證明文件,由內政部兒童局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已審核完竣之最近年度申請人所得總額,合計是否超過150萬元。
(2) 無納稅資料者:申請人檢附前一年度「薪資或工作所得」,再由內政部兒童局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已審核完竣之最近年度申請人其他所得資料,合計是否超過150萬元。
6. 就業證明文件:
(1) 有納稅資料者: 由內政部兒童局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已審核完竣之最近年度申請人所得總額,如申請人有「薪資所得」(50)、或執行業務所得( 9A )、或稿費所得(9B)所得紀錄,則申請人免附就業證明文件;如查無前三項之任一種,則申請人需附檢附3個月內之就業證明。
(2) 無納稅資料者:申請人需檢附3個月內之就業證明(如任職單位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或薪資單,或勞工(農漁民)保險證明)。
7. 申請人一方就業,另一方未就業之家庭,須再補附未就業者之相關證明文件:中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服義務役證明、在監服刑或受保安處分證明。
(二) 弱勢家庭:
1. 同一般家庭應備文件1~4、6。
2. 家庭狀況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幼兒1年內之發展遲緩證明文件、幼兒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高風險家庭證明文件(由地方政府依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認定)。
(三) 第三胎以上家庭:
1. 第三胎以上一般家庭:
(1) 同一般家庭應備文件1~4。
(2) 戶政單位核發之第三胎(含)以上兒童發展證明卡(無則免附)。
2. 第三胎以上弱勢家庭:
(1) 同一般家庭應備文件1~4。
(2) 戶政單位核發之第三胎(含)以上兒童發展證明卡(無則免附)。
(3) 家庭狀況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幼兒1年內之發展遲緩證明文件、幼兒有效期間內之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高風險家庭證明文件(由地方政府依推動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認定)。
六、 申請流程及審查:
(一) 申請人應於托育事實發生日起15日內檢齊應備文件送交幼兒托育地點之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初審,其補助日期自托育事實發生日起算,逾時送件者補助日期自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收件日起算(以資料備齊為準)。
(二) 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應於申請人備齊資料5日內(以送達日起算)完成初審並登錄全國保母資訊網,經初審無誤後送交該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複審,複審無誤後,按季或按月匯入申請人帳戶中。
(三) 申請人於每月25日前備齊且送達者於次月進行資料比對及審核。
(四) 申請本項補助托育期間超過半個月、不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未達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
七、 注意事項:
(一) 申請人須於規定之時間內繳齊所有應備文件,以免延誤補助審核時間,影響申請人自身權益。
(二) 受補助期間不得同時重複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其他政府同性質之補助,違反前述規定,應繳回補助金額。申請人如意圖不法取得本補助金額而提供不實審核資料,致地方政府陷於錯誤核撥,除須繳回本補助金額外,亦受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罪追訴處罰。
資料來源/社會處一般公告